山东省政府发文部署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2017-10-10 13:35:00


  •   3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3号),就做好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轮换工作。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二要强化工作保障。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省、市、县样本调查需要分级负担,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各级要为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支持保障。参照国家住户调查记账户补贴标准和当地工资、物价增长水平等,适当提高记账户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助标准,确保足额发放。

     

      三要保证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信。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