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55号),就做好全省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提出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健全调查网络。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准确、真实的住户调查数据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开展精准扶贫、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以省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网点基础上,建立健全分市县住户调查网点,更好地满足分市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数据的调查需要。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通知》明确规定,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市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设有国家调查队的地方由国家调查队具体实施,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地方由当地统计局具体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样本轮换工作工作统筹协调和宣传发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抽中调查小区所在地的单位和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做好实施工作。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调查力量,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以市县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经费由各地承担。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聚焦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这个根本,夯实住户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执行样本轮换方案,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弄虚作假现象,依法依规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确保基础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