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山东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共同开展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通知规定,通过这次数据质量验收工作,要达到检验本省在R&D资源清查工作中各阶段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和清查数据质量情况,以保证全省清查数据质量达到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有关方案和《山东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目的。验收单位数不低于本地区清查单位数的6%。
验收工作采取数据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审核主要检查数据逻辑关系审核通过情况和数据匹配性,检查基层表与《校正情况记录表》、数据库录入数据一致性。现场抽查采取抽中单位现场填写《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验收基层表》、检查抽中单位有关科技活动原始记录与填表情况的一致性。
按照通知规定,省级验收工作将从3月18日开始,先期三个组将到滨州、聊城、临沂开展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