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局对企业开展清查事先督导检查

根据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数据审核及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局、总队《2010年统计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北京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由处领导带队,组织处内相关人员,在企业清查报表填报工作结束之前开展事先督导检查,把服务企业的时点前移,为企业顺利填报报表提供服务。

 

在企业上报清查数据之前开展事先督导检查,第一可以发现并及时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对企业统计人员反映理解困难的指标进行详细解释,对于容易出错的地方向企业进行说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第二通过督导检查了解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统计台帐及其他基础资料;第三对新《统计法》进行宣传讲解,提高基层统计人员自觉依法统计的意识。

 

截至目前,市局已经对10家典型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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