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省统计局围绕做好当前R&D清查工作,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市R&D资源清查办要加强对基层填报工作的检查指导,《通知》重点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督导。近期各级清查机构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基层,对R&D资源清查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尤其是涉及主要指标缺、漏、瞒,要严格把关,把差错消灭在源头,消灭在基层。
二、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加强与科技部门、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对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对照科技项目进行跟踪分析。对有常规科技报表的企业,要继续提高报表质量;对有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报表的企业,对有科技活动而无常规科技报表的企业,对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配合程度较差的私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加强对清查表的人工审核及数据质量评估。要按照《辽宁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清查表填报的各个环节,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层层检查验收。对数据填报不实、指标填报不全、指标间存在逻辑性差错的清查表要做到应填尽填、填准填实。要根据企业研发的实际状况或对常规报表掌握的情况,对其所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清查数据客观真实。要重点审核科技项目是否漏报、清查表填报是否规范;502表和503表科技活动人员逻辑关系是否相符,502表和503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口径是否正确。对企业重视产品研发人员和经费统计,忽视工艺研发的人员和经费统计;特殊行业的会计科目与清查表指标不一致等问题,要给予正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