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文对地市R&D清查工作提出指导

最近,广东省统计局围绕做好当前R&D清查工作,专门下发文件通知对地市和基层县(区)提出了清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通知》对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填报工作指导。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具体填报单位进行清查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事业单位在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重点帮助企业填报人员熟悉国家方案,明确指标口径。

 

二是要严把清查数据质量关。要抓好清查数据的源头质量,重视和组织好企事业单位的清查原始数据归集和资料整理工作,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好科技统计台账,推动企事业单位科技统计业务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要抓紧做好数据录入准备工作。要指定专门人员从事清查数据录入工作。要抓紧清查设备的购置,提高清查数据处理能力。各市要从本级清查经费中,拿出资金用于购置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以确保清查数据录入和汇总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是要有效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要把认真实施新统计法与组织开展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向企业大力宣传统计法,要求统计机构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以此保障广东清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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