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局以"四审"要求加强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

日前,杭州市R&D资源清查办下发《关于加强R&D资源清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质量审核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清查办要按四方面的审核要求,进一步加强R&D资源清查上报数据的质量审核:

    一是做好单位完整性审核。清查网上直报程序字典库中分配各地的所有单位(市办负责的单位除外),应全部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不得遗漏,无数据单位要根据《全市R&D资源清查问题解答(一)》要进行零申报。如特殊原因无法上报的单位,需由县级清查机构出具书面说明(以经当地清查办主任签字,加盖当地清查办印章的纸质书面说明为准)。

    二是把牢数据质量审核。对已通过网上直报审核的清查数据,各地要充分利用杭州统计综合数据库系统中的审核查询模板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一一比对与核实,对有疑问的数据要进行查询与确认,如认为确有必要上门进行数据核实的单位,各地要组织业务骨干前往清查单位进行现场了解与核实。

    三是加强重点审核。各地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的审核,尤其是加强对502表中的“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有效发明专利”,503表中的“项目成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等重点指标的审核。对已上报的重点指标如出现奇异值要一一严格核实把关,不可单纯以计算机审核通过为准。

    四是注意人工审核。在通过计算机审核的同时,各地清查办应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力量对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指标填报合理性,项目填报的规范性进行人工审核,把差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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