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县“三举措”推进R&D资源清查工作

为了扎实搞好R&D资源清查工作,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县统计局《关于落实省、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的意见》,并原则同意,为确保全县R&D资源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成立机构。为了确保全县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涉及清查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县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清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第二次R&D资源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镇安县R&D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清查工作行为,明确了职责,夯实了责任。

 

三、落实经费。根据省、市清查经费保障的原则,县政府要求2009年清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2010年和2011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清查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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