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六部委通知(国统字[2009]5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统计局联合市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经委6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郴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郴统发[2009] 32号)》,开展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局牵头的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各地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将有R&D活动的单位如数纳入调查范围,将没有R&D活动的单位坚决剔出去,认真搞好清查摸底;各地要将清查结果与一经普、二经普、第一次R&D清查和常规的年报数据比照分析,将科技投入数据与经济效益和经济质量情况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做好数据衔接,避免出现异常波动。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市由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组成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正式下发《郴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郴统发[2009] 32号)》,要求各地严格遵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