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R&D清查办公室印发《第二次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日前,陕西省R&D清查办公室依据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R&D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并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开展第二次R&D资源清查旨在于全面调查了解全省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本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陕西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总体方案》规定,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的14个门类行业中的法人单位;清查采取在摸底的基础上,对规模以上全部工业企业以及有R&D活动的非工业企业(单位)进行发表调查的方式进行;实施原则为“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地区分级实施”;部门分工按照国家确定的总体分工进行细化明确;清查分为准备阶段(200911月底)、清查阶段201013月底以前)、上报阶段(20105月底以前)、清查资料发布和开发阶段(201010月—2011年底以前)和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年底前);清查所需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分别由省、市(区)、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为了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总体方案》还就全省的R&D清查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明确并对各市(区)提出了明确要求。

 

《陕西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的出台,将对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的清查工作,明确和夯实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陕西省R&D资源清查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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