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项要求部署R&D资源清查工作

  日前,湖北省统计局召开了全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会议,省统计局局长毛凤藻出席会议,要求各级统计机构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清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毛凤藻代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以下几项要求:

 

  一是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清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位会议代表回去后一定要及时将六部门关于R&D资源清查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向当地政府的分管领导认真汇报,让其充分了解清查的重要作用和各项部署,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与经费保证,创造良好的条件。各市、州统计局作为各地清查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清查工作,要抓紧组建本地的清查工作机构。要把清查准备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积极了解和掌握清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清查准备工作的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协调。

 

  二是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清查工作队伍,为清查工作提供人力保障。一要强化培训,各级统计部门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培训计划,注重培训质量与效果,培训时一定要面对填表人,要将填报方法、指标分类、质量要求切实同填报人员讲清楚,以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二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根据工作完成的好坏,对调查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处罚。三要注意抽调人员的选调,抽调一些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调查工作。四要落实好抽调人员的补助费用。

 

  三是搞好组织协调和部门配合,努力形成清查工作合力。参与清查工作的6个部门要从大局和整体利益着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另外,这次清查工作还可能涉及到社会科学、卫生、农业,水利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铁路等垂直部门,地方统计局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争取这些部门对清查工作的支持配合,必要时,可请地方政府领导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如果协调不通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四是依法开展清查,确保清查数据质量。对于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对象不配合或者虚报、瞒报行为,我们要按照《统计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清查人员要有清醒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牢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统计法规,不随意篡改原始数据,不替企业代填报表,统计数据一定要得到企业统计人员的认可,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版权所有: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