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总队分类扎实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025-03-28 14:02:23     来源: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新修改统计法公布施行以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锚定统计人员、领导干部、社会公众三个重点群体分类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狠抓统计人员自身学习

充分利用各级调查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青年理论读书班等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的专题学习研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系统干部应知应会学习重点内容,发动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开展网络学法,督促干部职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把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纳入统计系统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先后在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劳动力调查等专业培训班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切实增强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二、聚焦“关键少数”持续用力

总队联合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汇报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汇报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在全系统持续推动实施党政领导到总队沟通交流会商首先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第一讲”制度,着重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相关要求,推动构建党政同责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每季度通过《湖北调查数据》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嵌入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解读。2024年,宜昌、襄阳、黄冈、潜江、仙桃、神农架、通城等26个调查队到当地党校解读统计法律法规。

三、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

充分发挥“湖北调查”微信公众号统计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全年编发法治宣传信息30余篇次,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相关知识竞答,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积极组织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总队及武汉、襄阳、汉川等多个调查队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发力,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江夏、黄石、恩施等调查队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学校、乡村、住户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广泛宣讲新修改统计法,推动法入人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