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2024-12-24 18:15:00     来源: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一是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关于新修改的统计法和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报告》。二是及时召开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先后通过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支部学习会等方式,传达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三是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22项具体措施。要求全区各级统计机构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的重要性,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

多措并举,强化宣传。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9月20日,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借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机,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新修改统计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统计法治微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统计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修改内容和统计法律法规重要知识。二是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9月27日,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在西藏昌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围绕新修改统计法作专题辅导;11月15日,在拉萨市尼木县第5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就新修改统计法作专题辅导。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自治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将于近期前往自治区党校就新修改的统计法进行深入宣传解读。自治区统计局还先后派员为自治区人社厅、商务厅等部门围绕统计法律法规作专题讲座。三是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近期以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结合报表布置、专业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重点宣讲此次修法关于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社会大数据使用、统计资料更加严格保密等新规定新要求,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

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紧紧扭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结合区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西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新修改统计法关于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要求,联合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试行)》,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