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调查队系统持续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24-11-18 17:02:00     来源: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队系统三级联动一体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在系统内外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领导干部带头学。总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纪检组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领导干部积极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效,激发全系统的学习主动性,引导系统干部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要义。西宁、同德等多地率先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党委政府、地方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班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结合工作加强学。总队业务处结合培训会议解读新修改统计法,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玉树、尖扎等地借助入社区、入企业、入农户的调查时机,积极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强调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惠及于民”的统计调查理念。

面向公众拓展学。总队充分运用“青海调查”公众号,分篇章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调查对象篇,明确各类主体法定权利义务,不断营造学法氛围。湟中、格尔木等地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并借助地方融媒体平台转发新修改统计法解读视频,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支部引领深入学。全系统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并在工作中学以致用,认真落实。贵德、大通等多地开展学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研讨交流,不断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持续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