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5/08/1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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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4年11月14日至26日,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5年5月14日,督察组正式反馈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全面认领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扎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落实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部署。

  (三)压实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

  (一)坚决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一是持续推动党中央有关统计文件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转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分别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调整优化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推动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三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常态化。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统计法律法规成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加统计法为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四是切实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实现全省“四上”企业全覆盖;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审核评估可追溯可核查。

  (二)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一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实地核查检查,全面核实问题线索,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对延伸督察地区的部分企业(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处理。三是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全面核查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核查力度,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三)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查处责任。一是深入核查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对全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核实,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查而不处”“处理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及时督导巡视整改。开展省委巡视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回头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排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完善统计案件查处制度。出台《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流程,有效规范统计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推动查实查清数据失实问题、造假行为和违法责任;跟踪督办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确保线索及时有效查处到位。

  (四)凝聚防治统计造假部门合力。一是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扎实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日趋完善;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建立健全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具体分工举措,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审计、巡视等部门加强与统计部门协同配合,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与工作协作。严格执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三是提高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思想自觉。省直有关单位围绕省政府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切实筑牢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一是抓好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围绕国家统计局典型案件通报,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深入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现场执法检查,采用向被检查对象发放统计普法资料等方式,多举措多渠道开展统计业务和新修改统计法宣传。三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按规定予以修改或废止。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不断强化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xi.gov.cn/zfxxgk/tzgg/202508/t20250816_9936984.shtml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4年11月14日至26日,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5年5月14日,督察组正式反馈常规统计督察意见。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全面认领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扎实抓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落实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部署。

  (三)压实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到岗,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

  (一)坚决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一是持续推动党中央有关统计文件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转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分别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调整优化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推动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三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常态化。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统计法律法规成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增加统计法为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四是切实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实现全省“四上”企业全覆盖;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审核评估可追溯可核查。

  (二)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一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开展实地核查检查,全面核实问题线索,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对延伸督察地区的部分企业(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处理。三是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全面核查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核查力度,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三)严格落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查处责任。一是深入核查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对全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核实,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查而不处”“处理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及时督导巡视整改。开展省委巡视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回头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排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完善统计案件查处制度。出台《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流程,有效规范统计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推动查实查清数据失实问题、造假行为和违法责任;跟踪督办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确保线索及时有效查处到位。

  (四)凝聚防治统计造假部门合力。一是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扎实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日趋完善;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建立健全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具体分工举措,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审计、巡视等部门加强与统计部门协同配合,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与工作协作。严格执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三是提高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思想自觉。省直有关单位围绕省政府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切实筑牢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一是抓好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围绕国家统计局典型案件通报,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深入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现场执法检查,采用向被检查对象发放统计普法资料等方式,多举措多渠道开展统计业务和新修改统计法宣传。三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按规定予以修改或废止。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不断强化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xi.gov.cn/zfxxgk/tzgg/202508/t20250816_99369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