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7月27日至8月8日,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第5督察组对贵州开展了专项统计督察,并于2023年11月向贵州反馈了督察意见。贵州省委、省政府按照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把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认领督察反馈意见,迅速推动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部署抓整改。针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三)坚持统筹推进抓整改。把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学习再深化、认识再提高。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举办“全省依法统计专题研讨班”,邀请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贵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作防治统计造假专题辅导报告。三是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组织对有关市(州)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四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及时移送统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五是扎实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力量,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扎实推动国家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深入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作为省级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重要关注内容。
(三)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强化追责问责,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三、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提升防治统计造假能力水平
(一)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坚持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究则必严,织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笼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持续组织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坚决杜绝相关文件和做法。
(四)持续强化统计能力建设。扎实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持续深化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改革,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贵州省统计局;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电话:0851—85285126;电子邮箱:gzst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