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3/03/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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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2022年11月17日,督察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同时对江西省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截至目前,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1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省统计局把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立行立改、先行先改相结合,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严格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新时代江西统计工作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部署。根据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成立了江西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省统计局先后两次召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大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三)细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根据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江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1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2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改实改好、取得成效。

二、坚决聚焦矛盾问题,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见行见效

(一)关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抓好《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学习贯彻。三是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对《汇编》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四是全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一是省统计局赴各设区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二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的通知》。三是全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向省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江西省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试行)》,推动“数责制”贯彻落实。二是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信息登记表》《电话记录单》等格式文本,及时有效处理举报线索。

(二)关于部分整改任务未全面落地见效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4.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将省统计局法规处(统计执法监督局)更名为统计执法监督局(法规处)。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全省统计系统190名同志报名参加2023年度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数创2017年开考以来之最。三是建立三级统计执法检查联动机制。统筹调配全省执法人员力量,高质量完成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举办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实务视频培训班,共493人参加。

5.提升统计专业素养。一是扎实开展系统内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统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增强干部能力本领视频培训,共1500余人参加。二是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全省各地、各专业处室多层次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做好统计工作,提升统计业务水平。

6.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基层统计机构均以不同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数据核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7.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一是九江市统计局制定并严格落实《选编》查阅登记、统计资料保存管理、统计执法档案管理、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等制度。二是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修水县统计局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深化全局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

(三)关于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8.持续加大追责力度。一是省统计局会同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二是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并建议加大问责力度。三是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办法》等规定,对统计数据造假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9.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一是南昌市统计局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相关数据核查制度。二是南昌市统计局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九江市统计局重新调阅2021年执法案卷,对发现误差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10.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南昌市统计局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东湖区统计局对个别案卷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纠正。新建区统计局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统计执法程序。

(四)关于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1.强化专项纠治成效。一是省统计局对统计督察“回头看”移交的线索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省统计局加大入库核查力度,认真做好入库、退库管理工作。三是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实查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2.依法依规严肃追责。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日,省统计局对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13.全面开展文件清理。2023年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三、坚决巩固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将继续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用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用统计监督涵养良好统计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为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净化统计生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汇编》传达学习到位,不断增强全省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全省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筑牢制度防线,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方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江西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江西省统计数据质量问责制度》。

(三)筑牢“双基”防线,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水平。坚决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五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着力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统计大培训,提升各级统计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推动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三年行动”,提升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筑牢法治防线,进一步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文件、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坚决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2022年11月17日,督察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同时对江西省统计局反馈了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截至目前,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1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省统计局把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立行立改、先行先改相结合,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严格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新时代江西统计工作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部署。根据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成立了江西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省统计局先后两次召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大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三)细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根据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江西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1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2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改实改好、取得成效。

二、坚决聚焦矛盾问题,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见行见效

(一)关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抓好《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学习贯彻。三是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对《汇编》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四是全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一是省统计局赴各设区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二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的通知》。三是全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省统计局第一时间向省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江西省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试行)》,推动“数责制”贯彻落实。二是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信息登记表》《电话记录单》等格式文本,及时有效处理举报线索。

(二)关于部分整改任务未全面落地见效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4.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将省统计局法规处(统计执法监督局)更名为统计执法监督局(法规处)。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全省统计系统190名同志报名参加2023年度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数创2017年开考以来之最。三是建立三级统计执法检查联动机制。统筹调配全省执法人员力量,高质量完成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举办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实务视频培训班,共493人参加。

5.提升统计专业素养。一是扎实开展系统内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统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增强干部能力本领视频培训,共1500余人参加。二是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全省各地、各专业处室多层次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做好统计工作,提升统计业务水平。

6.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基层统计机构均以不同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数据核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7.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一是九江市统计局制定并严格落实《选编》查阅登记、统计资料保存管理、统计执法档案管理、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等制度。二是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修水县统计局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学习,深化全局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

(三)关于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8.持续加大追责力度。一是省统计局会同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二是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并建议加大问责力度。三是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办法》等规定,对统计数据造假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9.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一是南昌市统计局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相关数据核查制度。二是南昌市统计局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九江市统计局重新调阅2021年执法案卷,对发现误差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10.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南昌市统计局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东湖区统计局对个别案卷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纠正。新建区统计局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统计执法程序。

(四)关于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11.强化专项纠治成效。一是省统计局对统计督察“回头看”移交的线索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省统计局加大入库核查力度,认真做好入库、退库管理工作。三是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实查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2.依法依规严肃追责。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日,省统计局对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13.全面开展文件清理。2023年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三、坚决巩固整改成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全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将继续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用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用统计监督涵养良好统计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为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净化统计生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汇编》传达学习到位,不断增强全省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全省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筑牢制度防线,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方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江西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江西省统计数据质量问责制度》。

(三)筑牢“双基”防线,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水平。坚决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五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着力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统计大培训,提升各级统计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推动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三年行动”,提升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筑牢法治防线,进一步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文件、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坚决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形成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