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一、本篇反映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和科学技术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教育部分包括高等教育(大专院校及研究生院)、中等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工读学校)、初等教育(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等)、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成人高校、成人中等学校和成人初等学校)以及教育经费等资料,主要指标有学校数、在校学生数、招生数、毕业生数、教职工数和教师数、教育经费来源和支出以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等。

教育统计资料主要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提供,其资料来源是通过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统计报表制度搜集加工整理而成; 教育经费资料由教育部财务司提供;技工学校的资料来源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三、科学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了我国科技活动的规模、构成、布局和发展状况的资料,收录了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统计数据。全国科技活动基本情况,综合地反映科技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等学校三大科技活动主体单位的机构数、人员数和经费收支等情况,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和国家统计局科技统计综合年报汇总。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由组织部提供,其统计对象和范围是:在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中,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原评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而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及登记数,由科技部提供。

科协系统科技活动情况数据,由中国科协提供。

测绘、气象、地震、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部门发展情况资料,分别由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国家地震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供。

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

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统计局和科学技术部合作编印了《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提供了1991年以来各年度科技活动和发展趋势更为详细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