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建   

 

一、本篇资料反映我国建筑业概况和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标有企业个数、从业人员数、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房屋建筑面积、机械设备、资产负债、企业总收入、利润税金、劳动生产率、工程质量优良品率、技术装备率、建筑材料消耗等。此外,还包括勘察设计机构和人员情况,农村建筑队主要指标。

二、本篇中的建筑业企业资料由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司提供。根据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筑业统计范围从1996年年报起由原城镇及城镇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调整为凡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四级及四级以上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为了尽可能全面反映全社会建筑业企业概况,从1996年开始,我们在14-1表中将“农村建筑队”一栏中的资料调整为建筑业资质等级四级以下的乡、村建筑队数据。勘察设计机构和人员表由建设部提供。资质等级四级以下乡、村建筑队资料由农业部提供。资料来源分别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建设部制定的《勘察设计报表制度》及农业部制定的《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收集的有关年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