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物价指数

 

一、本篇价格指数资料,反映生产、流通、消费与投资等环节的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主要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和房地产价格指数。

二、价格指数统计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及抽选出的市、县城调队依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价格统计调查制度向基层采集原始数据汇总后上报。

三、编制居民消费、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资料采用分层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即在全国选择不同经济区域和分布合理的地区、以及有代表性的商品作为样本,对其市场价格进行经常性的调查,以样本推断总体。目前,国家一级抽选出的调查市、县226个。编制过程按下列几个步骤进行:

1. 选择调查地区和调查点。调查地区按照经济区域和地区分布合理等原则,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小城市和县作为国家的调查地区; 在此基础上选定经营规模大、商品种类多的商场(包括集市)作为调查点。

2. 选择代表商品和代表规格品。代表商品是选择那些消费量大、价格变动有代表性的商品; 代表规格品的确定是根据商品零售资料和4万户城市居民、6.7万户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记帐资料,按照有关规定筛选的。筛选原则: ①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 ②销售数量(金额)大; ③市场供应稳定; ④价格变动趋势有代表性; ⑤所选的代表规格品之间差异大。

3.价格调查方式。采用派员直接到调查点登记调查,同时全国聘请近万名辅助调查员协助登记调查。

4.权数的确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权数根据社会商品零售额统计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权数根据10万多户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确定。

四、工业品出厂价格是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价格。该项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典型调查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

1.选择代表企业的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 (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 (3)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4)选择企业时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

2. 选择代表产品的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 (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 (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目前《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包括1386种工业出厂产品(3000个规格)。上述代表产品所代表的行业销售额(购进额)超过当年全国工业品销售总额(购进额)的70%。

3.价格调查方式。采用企业报表形式,每月近两万家工业企业上报数据资料。

4.权数的确定。

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用工业品销售额计算。权数一般五年更换一次。计算资料来源于工业普查数据。若近期没有工业普查数据时,可以用工业统计资料和部门统计资料来推算。

五、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性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所涉及的价格是构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体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算价格。调查的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产值; 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如砖、瓦、灰、沙、石等)、化工材料(如油漆等)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 作为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费用的取费标准; 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样本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择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

1)样本单位应具有一定覆盖面; (2)投资经济活动代表性强; (3)兼顾不同经济类型; (4)选择重点工程; (5)兼顾国民经济各门类及不同工程类别。

2.选择其它费用调查点的原则:

在选择其它费用调查点时,所遵循的原则与建筑安装工程调查点的原则基本相同,特别是要注意选择那些投资额大的工程。但由于其它费用不易取得,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同时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重点调查,并辅以典型调查(从管理部门取得资料)。

3.价格调查方式。采用企业报表和调查员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4.权数的确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计算权数是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它费用三者前三年的平均比重。

六、房地产价格指数

房地产,从广义上讲,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因此房地产价格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房屋销售价格。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渠道看,房屋销售价格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公房销售价格和私房销售价格三部分。

2.房屋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四部分。

3.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包括居民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和其他用地四部分。

房地产价格调查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和搜集全社会及各类房屋销售与租赁价格资料,掌握各种平均价格。

2.编制与房屋销售、租赁以及土地交易等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价格指数,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房地产价格变动幅度和变动趋势。   

3.结合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的投资规模、投资效益和投资总额等主要指标,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

4.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信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据估计,三十五个大中城市的房地产投资额约占全国的70%多,也由于我国当前没有对农村房地产行业开发经营与管理等活动进行统计,因此全国房地产价格调查暂在全国三十五个大中城市开展,目前调查样本约为6000个。陕西、湖南、山东、山西等十几个省已开展了全省的房地产价格调查。

房地产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采用报表与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为保证调查资料的代表性,各地每月都要调查一次房地产价格及数量、金额。季度数量、金额由该季三个月的实际交易数相加求得,季度价格则由该季三个月的调查样本价格算术平均求得。

房地产交易往往是一次性成交,基期价格不容易取得。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价格调查时,要考虑房屋类型、所处地段、房屋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基期、报告期价格的可比性。当基期价格没有时,按照调查方案所提供的处理方法填报。

房地产价格指数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价格指数。这三套指数的计算方法相似,均采用由下到上逐级汇总的方法。即由细项到小类,由小类到中类,再由中类到大类,最后由大类汇出总指数。对没有细项或小类的部分,其起始类就是小类或中类。中类以下(含中类)指数采用样本资料作权数的加权调和平均公式计算,大类和总指数采用固定权数加权的算术平均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