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其他

简要说明

一、本篇主要反映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及其他事业发展情况。

⒈体育:包括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主要内容有体育系统职工、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等人数,体育场地数,运动员创世界纪录和获世界冠军情况,体育锻炼达标人数,与国外体育交往次数和人数等。

⒉卫生:主要内容为卫生机构、人员、床位数,医院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主要疾病死亡原因及构成,传染病的发病及残疾情况等。

⒊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福利事业的机构、人员、社会福利救济、城镇社区服务及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婚姻状况等情况。

⒋其他:主要包括历届全国人大政协基本情况,全国工会组织情况,司法情况,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情况等。

二、上述资料分别由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民政部、总工会、司法部、高检院、公安部等部门提供,都是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统计、汇总整理而成的。这些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体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卫生事业统计制度,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会统计报表制度,公安统计报表制度等,一般都是逐级汇总上报。

三、环境保护统计资料由国家环保局提供。统计资料是依据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统计年报汇总整理而成。主要包括:

⒈“三废”排放与处理:根据县及县以上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的数据汇总而成,反映各地区、各工业行业有关“三废”排放与处理的情况。

⒉环境管理:反映各地区环境科研、宣教、信访和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情况,数据由县、地市、省环保部门逐级整理而成。

⒊环保系统自身建设:反映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基本情况,不包括国家环保局及其直属单位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