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金融和保险

简要说明

一、本篇反映近十年来我国金融保险业发展情况。有以下六个部分:一是银行、保险和农村信用社系统的机构人员,二是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活动情况,三是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四是直接融资情况,五是中国国际收支状况,六是保险业务情况。

二、各部分资料来源

1.反映金融机构人员情况的表有“19-1银行保险系统机构、人员数”及“19-8农村信用社机构、人员数”,这两张表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农村信用社人事部门根据有关的行政纪录汇总和填报。

2.反映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活动情况的资料包括:“19-2国家银行信贷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19-3国家银行信贷资金平衡表(资金运用)”,“19-4国家银行现金收入”,“19-5国家银行现金支出”,“19-6国家银行现金投放回笼差额”,“19-7黄金和外汇储备”,“19-9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国家银行信贷资金平衡表及现金收支表的统计范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这些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的基层行全面填报、并按各自系统汇总的资料,进行归并和汇总,最后得到国家银行的信贷收支及现金收支表。黄金和外汇储备表中的资料取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由该行有关部门提供。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表中的数据来自该社有关部门的统计汇总资料,基础资料是所有基层信用社填报的统计报表。

3.反映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的有“19-10主要存款项目利率表”和“19-11主要贷款项目利率表”,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并对外发布的存贷款利率。

4.反映直接融资情况的“19-12国内有价证券发行情况”表,资料取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中国证券统计年报》。

5.反映中国国际收支状况的“19-13国际收支概况表”,资料取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6.反映保险业务情况的“19-14保险业务经济技术指标”,数据来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财务决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