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人民生活
简要说明
一、本篇资料反映我国人民生活状况,包括就业、居民收支、住房及主要消费品拥有量、文化、教育、卫生、公用设施等。
二、本篇中有关城镇居民生活状况的数据来源于城市住户调查资料,是对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汇总的结果。主要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及其构成、家庭现金收支、主要商品购买数量及支出金额、劳动就业状况、居住状况和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等。
城市住户调查是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调队及抽中城市的城调队依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城市住户调查方案,收集资料并逐级汇总上报。
城市住户调查采用固定样本户进行连续记帐的调查方式,每一调查期为3年,每年轮换三分之一。调查户是按“二阶段”、“划类选点”、“等距抽样”随机抽选的。
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划类选点直接抽选调查城市。把全国市县按人口规模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五种类型,然后在此基础上按六大行政区分组。每一行政区内又按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低排列,再把各城市的职工人数累计起来进行等距抽样,每隔100万职工抽取一个样本城市,作为调查城市。
第二阶段,在抽中的城市内采用多阶段和二相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取调查户。特大、大城市采用三阶段抽选一相调查样本,即先抽选调查街道,从抽中街道再抽调查居委会、最后从抽中居委会抽选调查户;中小城市及县城采用二阶段抽选一相调查样本,即直接抽选居委会,再从中抽选调查户。第二相样本是在一相样本基础上,采取分层抽选经常性调查户。
按上述办法国家统计局共抽选出调查市、县226个,调查户36000户。
三、有关农村居民生活的统计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的农村居民住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人均总收入和纯收入、生活消费支出、主要消费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
农村居民住户调查采取多阶段、随机起点、对称等距的抽样方法。抽样时一般分为省抽县、县抽村、村抽户等几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中857个调查县,占全国总县数的35%左右。
农村居民住户调查的抽样框编制以近三年人均纯收入作为有关标识,按高低顺序排队,再以近三年平均分配人口为辅助资料进行累计,计算抽样距离,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村。村抽选调查户时,则利用全村各户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作为有关标识,按高低顺序排队,以家庭常住人口作为辅助资料,逐户累计,计算抽样距离,采用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户。
农村居民住户调查的样本单位包括857个调查县、9000多个调查村、67000多户调查户。
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要求抽样误差不得超过±3%。为保证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为调查户设置了现金和实物两本帐,并聘请了近万名辅助调查员帮助做好记帐工作,及时核实、汇总住户调查资料。
为解决调查户的厌烦情绪及样本老化问题,增强抽样调查网点的代表性,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对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实行样本轮换制度,每四年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