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03/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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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2006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县(市、区)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入户登记的样本量为?297.5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232.27 万人,分别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3.24%和2.53%。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的常住总人口为918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8642万人相比,增加了543万人,增长6.28%;年平均增加10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23%。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9194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573万人,占总人口的60.68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612万人,占总人口的39.32%。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6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65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5%;女性为4533万人,占总人口的49.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958万人,占总人口的21.32%;15-64岁的人口为6546万人,占总人口的71.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81万人,占总人口的7.4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6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021万人,占总人口的98.2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4万人,占总人口的1.7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02万人,增长了5.8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41万人,增长了33.33%。

  六、受教育程度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498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1328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491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80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90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1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20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55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234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5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9人,集体户人口为1233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1人,农村为3.68人。

注:

  1、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涉及的人口数均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的时点数。
  2、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2006年3月20日

  现将200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测算的各市2005年年末常住总人口、人口密度、城镇人口比重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市常住总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继续聚集珠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常住人口为4547.14万人,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49.46%,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86.03万人、1485.14万人和1575.69万人,分别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17.25%、16.15%和17.14%。各市常住人口如下:

  广州市    949.68万人          中山市    243.46万人
  深圳市    827.75万人          江门市    410.29万人
  珠海市    141.57万人          阳江市    232.14万人
  汕头市    494.45万人          湛江市    668.95万人
  佛山市    580.03万人          茂名市    584.04万人
  韶关市    292.26万人          肇庆市    367.60万人
  河源市    278.24万人          清远市    359.37万人
  梅州市    411.84万人          潮州市    252.01万人
  惠州市    370.69万人          揭阳市    559.69万人
  汕尾市    279.87万人          云浮市    233.99万人
  东莞市    656.07万人          

  二、人口密度

  全省人口密度为511人/平方公里,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86人增加了25人。其中珠江三角洲人口密度为832人/平方公里,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人口密度分别为1012人/平方公里、468人/平方公里和204人/平方公里。各市人口密度如下:

  广州市  1277人/平方公里  中山市  1352人/平方公里
  深圳市  4239人/平方公里  江门市   430人/平方公里
  珠海市   839人/平方公里  阳江市   297人/平方公里
  汕头市  2395人/平方公里  湛江市   536人/平方公里
  佛山市  1507人/平方公里  茂名市   510人/平方公里
  韶关市   159人/平方公里  肇庆市   247人/平方公里
  河源市   176人/平方公里  清远市   188人/平方公里
  梅州市   259人/平方公里  潮州市   810人/平方公里
  惠州市   332人/平方公里  揭阳市  1068人/平方公里
  汕尾市   531人/平方公里  云浮市   301人/平方公里
  东莞市  2662人/平方公里 

  三、各市城镇人口比重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及汕头7个市,其它14个市城镇人口的比重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如下:

  广州市    91.51%          中山市    74.29%
  深圳市      100%          江门市    56.78%
  珠海市    87.90%          阳江市    44.09%
  汕头市    72.34%          湛江市    39.71%
  佛山市    78.39%          茂名市    39.30%
  韶关市    49.76%          肇庆市    38.99%
  河源市    32.47%          清远市    38.46%
  梅州市    41.63%          潮州市    53.62%
  惠州市    55.01%          揭阳市    41.15%
  汕尾市    51.88%          云浮市    37.26%
  东莞市    73.02%          

注:

  1、各市的常住总人口,是2005年年末的数据(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2、珠江三角洲指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肇庆市;东翼指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西翼指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北部山区指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云浮市。

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2006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县(市、区)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入户登记的样本量为?297.5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232.27 万人,分别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3.24%和2.53%。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的常住总人口为918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8642万人相比,增加了543万人,增长6.28%;年平均增加10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23%。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9194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573万人,占总人口的60.68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612万人,占总人口的39.32%。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6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652万人,占总人口的50.65%;女性为4533万人,占总人口的49.3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958万人,占总人口的21.32%;15-64岁的人口为6546万人,占总人口的71.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81万人,占总人口的7.4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6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021万人,占总人口的98.2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4万人,占总人口的1.7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02万人,增长了5.8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41万人,增长了33.33%。

  六、受教育程度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498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1328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491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80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90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1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20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55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234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5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9人,集体户人口为1233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1人,农村为3.68人。

注:

  1、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涉及的人口数均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的时点数。
  2、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2006年3月20日

  现将200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测算的各市2005年年末常住总人口、人口密度、城镇人口比重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市常住总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继续聚集珠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常住人口为4547.14万人,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49.46%,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86.03万人、1485.14万人和1575.69万人,分别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17.25%、16.15%和17.14%。各市常住人口如下:

  广州市    949.68万人          中山市    243.46万人
  深圳市    827.75万人          江门市    410.29万人
  珠海市    141.57万人          阳江市    232.14万人
  汕头市    494.45万人          湛江市    668.95万人
  佛山市    580.03万人          茂名市    584.04万人
  韶关市    292.26万人          肇庆市    367.60万人
  河源市    278.24万人          清远市    359.37万人
  梅州市    411.84万人          潮州市    252.01万人
  惠州市    370.69万人          揭阳市    559.69万人
  汕尾市    279.87万人          云浮市    233.99万人
  东莞市    656.07万人          

  二、人口密度

  全省人口密度为511人/平方公里,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86人增加了25人。其中珠江三角洲人口密度为832人/平方公里,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人口密度分别为1012人/平方公里、468人/平方公里和204人/平方公里。各市人口密度如下:

  广州市  1277人/平方公里  中山市  1352人/平方公里
  深圳市  4239人/平方公里  江门市   430人/平方公里
  珠海市   839人/平方公里  阳江市   297人/平方公里
  汕头市  2395人/平方公里  湛江市   536人/平方公里
  佛山市  1507人/平方公里  茂名市   510人/平方公里
  韶关市   159人/平方公里  肇庆市   247人/平方公里
  河源市   176人/平方公里  清远市   188人/平方公里
  梅州市   259人/平方公里  潮州市   810人/平方公里
  惠州市   332人/平方公里  揭阳市  1068人/平方公里
  汕尾市   531人/平方公里  云浮市   301人/平方公里
  东莞市  2662人/平方公里 

  三、各市城镇人口比重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及汕头7个市,其它14个市城镇人口的比重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如下:

  广州市    91.51%          中山市    74.29%
  深圳市      100%          江门市    56.78%
  珠海市    87.90%          阳江市    44.09%
  汕头市    72.34%          湛江市    39.71%
  佛山市    78.39%          茂名市    39.30%
  韶关市    49.76%          肇庆市    38.99%
  河源市    32.47%          清远市    38.46%
  梅州市    41.63%          潮州市    53.62%
  惠州市    55.01%          揭阳市    41.15%
  汕尾市    51.88%          云浮市    37.26%
  东莞市    73.02%          

注:

  1、各市的常住总人口,是2005年年末的数据(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2、珠江三角洲指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肇庆市;东翼指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西翼指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北部山区指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云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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