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苏州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统计局
(2002年11月4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这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所有法人单位(注1)及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注2)(简称基本单位)。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个体户普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经过四级普查机构6000余名普查工作者对3274个普查小区的实地调查登记,讫今已顺利完成了普查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处理工作,并通过了省级数据质量检验审核。现将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基本单位和个体户总体情况
(一)单位数、户数
普查结果显示,2001年末,全市共有基本单位及个体户27.5万个(户)。其中基本单位8.02万个,个体户19.48万户。在基本单位中,法人单位6.84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74万个,事业法人单位0.5万个,机关法人单位0.11万个,社团法人单位0.11万个,其他法人单位0.38万个。在基本单位中,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单位6.80万个,从事非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单位1.22万个,两者之比为1:0.18。
在全部法人单位中,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并只有一个活动地点的单产业法人单位6.48万个;从事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或具有多个活动地点的多产业法人单位0.36万个。
与1996年本市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以下简称“一普”)结果相比,五年来,全市单位总数及法人单位分别净增2.8万个和2.62万个,分别增长53.6%和62.2%;个体户增长近五成。
五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尤其是企业改制、重组,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服务业的迅速发展,本市各类单位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企业仍是本市各类单位的主体,企业法人和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所占比重上升,比1996年分别提高6.9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基本单位性质划分及变动情况
类别 |
2001年 |
1996年 |
2001年比1996年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增加单位数(个) |
增长(%) | |
基本单位数 其中:生产经营性单位 非生产经营性单位 其中: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机关法人 社团法人 其他法人 |
80210 68038 12172 68438 57444 4996 1092 1108 3798 |
100 84.8 15.2 100 83.9 7.3 1.6 1.6 5.6 |
52224 40145 12079 42204 32489 4351 1490 419 3455 |
100 76.9 23.1 100 77.0 10.3 3.5 1.0 8.2 |
27986 27893 93 26234 24955 645 -398 689 343 |
53.6 69.5 0.8 62.2 76.8 14.8 -26.7 164.4 9.9 |
(二)从业人数
2001年末,全市基本单位和个体户共有从业人员319.36万人,其中基本单位从业人员281.70万人,比1996年增加44.08万人,增长18.6%;个体户从业人员达37.66万人,增长七成多。
(三)营业收入
2001年,全市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性收入达6582.65亿元,其中生产经营性单位营业收入为6157.28亿元,与“一普”相比,增长116.8%;个体户营业收入425.37亿元,增长一倍以上。
二、基本单位及个体户的主要构成和分布情况
(一)产业结构
普查显示,全市各类单位及个体户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见下表:
表2 基本单位及个体户三次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
一产 |
二产 |
三产 |
基本单位 其中:法人单位 个体户 |
0.6 0.6 0.1 |
45.5 51.7 14.6 |
53.9 47.7 85.3 |
与“一普”相比,全市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下降49%;从事二、三产业的单位数大幅增加,分别增长73.6%和42.9%,表明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作用进一步凸现,与二、三产业共同推进全市经济发展格局相吻合(见表3)。
表3 基本单位三次产业构成及变动情况
产业 |
2001年 |
1996年 |
2001年比1996年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增加单位数(个) |
增长(%) | |
总 数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
80210 468 36516 43226 |
100 0.6 45.5 53.9 |
52224 918 21040 30266 |
100 1.8 40.3 57.9 |
27986 -450 15476 12960 |
53.6 -49.0 73.6 42.8 |
(二)行业分布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我市的单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批零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这三个行业集中了全市88.9%的企业法人单位、86%的生产经营性单位和93.6%的个体户,其中67.3%的个体户从事批零贸易和餐饮业。
五年来,我市行业结构在发展中不断调整,剔除单位比重较小的一些行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制造业增幅较大。(见表4)
表4 企业法人单位行业分布变化情况
行业(门类) |
2001年 |
1996年 |
2001年比1996年增长(%)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单位数(个) |
比重(%) | ||
总计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建筑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其他 |
57444 499 124 33333 268 1687 48 940 14323 278 1411 3427 55 219 407 425 |
100 0.9 0.2 58.0 0.5 2.9 0.1 1.6 24.9 0.5 2.4 6.0 0.1 0.4 0.7 0.8 |
32489 254 161 18277 192 1136 4 462 9552 236 475 1342 14 62 137 185 |
100 0.8 0.5 56.3 0.6 3.5 …. 1.4 29.4 0.7 1.5 4.1 …. 0.2 0.4 0.6 |
76.8 96.5 -23.0 82.4 39.6 48.5 11倍 1倍 49.9 17.8 2倍 1.6倍 2.9倍 2.5倍 2倍 1.3倍 |
(三)地区分布
根据普查资料计算,我市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约有44个基本单位及个体户(以下简称单位密度),其中,基本单位密度13个、法人单位密度11个,与“一普”相比,分别增长44.4%和57.1%。分地区看,市辖区单位密度为52个,其中,基本单位19个;5个县级市单位密度为43个,其中基本单位11个。在八区五市中,平江、沧浪、金阊的单位密度分别居前三位,三区占全市0.7%的土地面积,聚集了15.5%的产业活动单位和7.2%的个体户,是全市单位最为密集的地区(见表5)。
表5 基本单位及个体户地区分布情况
地区 |
基本单位 |
个体户 | ||||
单位数(个) |
密度 (个/平方公里) |
位次 |
户数(户) |
密度 (户/平方公里) |
位次 | |
总计 市辖区 沧浪区 平江区 金阊区 虎丘区 吴中区 相城区 园区 新区 县级市 常熟市 张家港市 昆山市 吴江市 太仓市 |
80210 32151 4962 3537 3635 3184 6664 4535 3623 2011 48059 12582 12513 9630 7781 5327 |
13 19 276 362 208 22 9 9 27 37 11 12 16 11 7 9 |
-- -- 2 1 3 6 11 10 5 4 -- 8 7 9 13 12 |
194837 53733 4525 3705 5312 5973 15362 11911 4491 2454 141104 55290 22007 24799 25102 13906 |
31 33 251 379 305 41 20 25 31 45 32 51 28 29 23 22 |
-- -- 3 1 2 6 13 10 7 5 -- 4 9 8 11 12 |
(四)经济成分
1、经济类型构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本市基本单位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五年间,私营企业高速增长,股份制改造长足发展,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势强劲(见表6)。
表6 基本单位经济类型构成情况
经济类型 |
2001年单位数(个) |
1996年单位数(个) |
2001年比1996年 | |
增加单位数(个) |
增长(%) | |||
总计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股份制经济 私营经济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 其他经济 |
80210 10473 14825 2831 37678 2992 2587 8824 |
52224 11062 32952 493 1079 1055 1026 4557 |
27986 -589 -18127 2338 36599 1937 1561 4267 |
53.6 -5.3 -55.0 4.7倍 34倍 1.8倍 1.5倍 93.6 |
2、企业资本金构成
2001年末,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达2181亿元。其中,国家资本占16.6%;集体资本占11.5%;法人资本占10.8%;个人资本占15.1%;港澳台资本占15.5%;外商资本占30.5%。非公有制资本金在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中的比例达六成多。但是一些基础性、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企业的实收资本金中,公有制资本占该行业实收资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7%、66.3%和93.4%,其中,国家资本分别占74.9%、35.6%和42.2%,仍占主导地位。
三、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分布与构成
普查显示,2001年末,全市基本单位和个体户319.36万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1.47万人,占0.5%;从事第二产业224.67万人,占70.3%;从事第三产业93.22万人,占29.2%。从基本单位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是我市就业的主要渠道,占66.8%,其次是批零贸易和餐饮业,占8.0%;另外,房地产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的迅速崛起已成为我市吸纳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见表7)。
表7 基本单位从业人员行业分布变化情况
行业(门类) |
2001年 |
1996年 |
2001年比1996年增长(%) | ||
从业人员数 (万人) |
比重(%) |
从业人员数 (万人) |
比重(%) | ||
总计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建筑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其他 |
281.70 1.89 1.19 188.06 2.86 20.69 0.39 5.39 22.58 3.43 3.01 8.93 3.62 8.82 1.09 9.75 |
100 0.7 0.4 66.8 1.0 7.3 0.1 1.9 8.0 1.2 1.1 3.2 1.3 3.1 0.4 3.5 |
237.62 1.76 2.12 162.09 1.92 12.68 0.46 5.92 22.01 1.63 1.34 5.73 2.54 7.16 0.74 9.52 |
100 0.7 0.9 68.2 0.8 5.3 0.2 2.5 9.3 0.7 0.6 2.4 1.1 3.0 0.3 4.0 |
18.6 7.4 -43.9 16.0 49.0 63.2 -15.2 -9.0 2.6 110.4 124.6 55.8 42.5 23.2 47.3 2.4 |
从不同经济类型看,随着本市经济成份的深刻变化,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数骤减,比1996年减少101.57万人,下降55.7%;其他经济成份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其中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与1996年“一普”相比,增长44倍,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已占全市单位从业人员的四成,成为全市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见表8)。
表8 基本单位从业人员经济类型分布变化情况
经济类型 |
2001年从业人员数(万人) |
1996年从业人员数(万人) |
2001年比1996年 | |
增加人员数(个) |
增长(%) | |||
总计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股份经济 私营经济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 其他经济 |
281.70 41.31 39.38 21.39 89.48 26.76 29.38 34.00 |
237.62 56.54 125.72 3.42 1.99 12.38 14.75 22.82 |
44.08 -15.23 -86.34 17.91 87.49 14.38 14.63 11.18 |
18.6 -26.9 -68.7 5.3倍 44倍 116.2 99.2 49.0 |
四、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和规模结构
(一)营业收入
普查资料显示,2001年,在本市生产经营性单位和个体户的6582.65亿元营业收入中,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5967.11亿元,占90.6%。与“一普”相比,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长113.4%。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6倍,第二产业增长1.5倍;第三产业增长57.7%。分行业看,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速的前四位均为第三产业所属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和社会服务业,分别增长4.9倍、3.5倍、2.1倍和2倍。
(二)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规模
本市企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4.68万个,占企业总数的81.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0.41万个,占企业总数的7.2%;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0.48万个,占企业总数的8.3%;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707个,占企业总数的3%,其中10亿元以上的企业62个,占企业总数的0.1%(见表9)。
表9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规模结构
分组 |
单位数(个) |
比重(%) |
总 计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亿元以上 |
57444 46821 4131 4785 809 748 88 62 |
100 81.5 7.2 8.3 1.4 1.3 0.2 0.1 |
(三)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规模
本市企业法人单位规模在100人以下的企业有5.25万个,占91.4%;100-500人的企业有0.42万个,占7.4%;500—100人的企业有456个,占0.8%;1000人以上的企业有230个,占0.4%,其中5000人以上的企业有8个(见表10)。
表10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规模结构
分组 |
单位数(个) |
比重(%) |
总计 100人以下 100—499人 500-999人 1000-2999人 3000-4999人 5000人以上 |
57444 52529 4229 456 200 22 8 |
100 91.4 7.4 0.8 0.4 … … |
五、基本单位普查的数据质量
经苏州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综合差错率为0.22%,普查数据质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注:
1、法人单位: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债务,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资料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