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普查表指标解释
地址及编码
地址
是指本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和本村的正式名称。地址按照民政部门认可的名称填写。
地址编码
是指本村的行政区划编码。具体填写方法参照“实施细则”中有关编码的说明。本编码按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提供的编码填写,编码位数为12位。
1、社区基本特征
C1-C16按2006年年末情况填报。
C1 行政村类型 是指填报本普查表的单位是村委会还是居委会,或者是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场。
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场是指未设立村委会或居委会建制,但具有村一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场村合一并已设立村委会的,按村委会填报,已设立居委会的,按居委会填报。
C2 地势 是指本村地域内的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平原包括平川、平坝、湖区和牧区的草原等,丘陵包括半山区、近山、浅丘等,山区包括牧区草山。如果本村有多种地势特征,按照主要特征填报,主要特征以每种地势所占的面积进行确认。
C3 是否乡镇政府驻地 是乡镇政府机关是否坐落在本村(居)地域内。要求按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如果本村过去一直是县政府驻地,但2006年乡镇政府搬迁到了其他的乡镇,则本项应该填“否”。
C4 政府确定的贫困村 是指经由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按一定标准认定的在贫困线以下的村。省定贫困村是指列入国家2001-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的14.8万个贫困村。
C5少数民族聚居村 是指本村地域内的少数民族人口数占全村人口总数达到30%以上的村。
2.年末自然村个数
C6 自然村 是指在农村地域内由居民自然聚居而形成的村落,自然村一般都应该有自己的名称。自然村与行政村在地域上往往会相互重叠,如果一个自然村包括多个行政村,按一个自然村计算;如果一个行政村包括多个自然村的,按实际自然村个数计算。如果一个行政村的村民居住过于分散,没有明显的聚居现象,可将邻近的20户左右的住户组合成一个自然村。自然村的划分应该遵从当地的习惯划分方法。
C7 通电的自然村 是指能用电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的自然村。
C8 通电话的自然村 是指能用固定电话或手机与外界联系的自然村。
C9 能接收电视节目的自然村 是指通过有线、卫星天线、无线等方式,能收看电视节目的自然村。
C10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自然村 是指安装了有线电视接收装置,并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的自然村。
C11完成改厕的自然村 是指自然村内基本消灭了露天粪缸、粪坑、旱厕、简易厕所,大多数或全部居民使用带有化粪池、沼气池或三隔池厕所,部分居民使用公共厕所或其他村里指定的定点场所作为倾倒粪便的场所。
C12 通公路的自然村 是指有公路从外部通达到自然村。公路是指能通行汽车、拖拉机的道路。
3、年末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基本社会服务类型和数量
C13-C35按2006年年末情况填报。
C13 进村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是指村外通达到本村村委会驻地的主要道路路面铺设的材料品质状况。路面状况包括水泥、柏油、沙石、砖石板及其他路面。如果村外通达本村村委会驻地的道路多于一条,按道路等级最高的路面状况填写。
C14 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是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如通向各自然村的道路,村中心和主要聚居点的道路路面铺设的材料品质状况,路面状况包括水泥、柏油、沙石、砖石板及其他路面。不包括进村公路在本村地域内的路段。
C15 村内主要道路是否有路灯 是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是否由村集体或其他单位统一组织安装了路灯。道路两旁由住户安装在门前的灯不包括在内。
C16 饮用水是否经过集中净化处理 是指年底本村村委会驻地的住户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经过集中净化、消毒等处理。来自自来水厂的饮用水视为经过集中净化处理。
C17 垃圾是否集中处理 是指本村地域内是否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垃圾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但是对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管理。
C18 是否有畜禽集中养殖区 是指年底在本村地域内是否有由住户、联户、村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举办的,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场所。
C19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指本村地域内是否有对畜禽粪便进行分解、消毒等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C20 沼气池 是指在本村地域内由住户、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兴建的全部沼气池。
C21 有营业执照、开展旅游接待服务的本村居民户数 是指有营业执照,在本村地域内从事旅游接待、餐饮和住宿等服务的居民户。包括提供茶馆、酒馆、乡村旅店、农家乐等活动的居民户。
C22 本村50平方米以上综合商店或超市 是指在本村地域内经营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从事商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商店或超市。
C23 村内是否能买到化肥 是指本村居民是否能够在本村地域内设立的农业生产资料商店买到化肥。
C24-C28填报村委会到以下设施的距离。如果这些设施位于本村地域内,距离填报为“
C24 最近能买到彩电的商店 是指本村村委会驻地到能够买到彩色电视机的最近商店的距离。
C25 最近的车站、码头 是指本村村委会驻地到最近车站或码头的距离。有定时经过或经常经过的客运车、并能招手上车的地点也视为车站。
C26 最近的小学 是指本村村委会驻地到最近小学的距离,不管该小学是否属于本村或本乡镇。
C27 最近的中学 是指本村村委会驻地到最近中学的距离,不管该中学是否属于本乡镇或本县。
C28 最近的医院、卫生院 是指本村村委会驻地到最近的医院、卫生院的单位的距离。医院、卫生院不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C29 幼儿园、托儿所 是指本村地域内由集体、私人或其他机构创办的经县及以上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2006年年末实有幼儿园和托儿所个数。包括学前班,以及虽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但有一定规模(儿童数超过 10人)的非正式幼儿园、托儿所。
C30 体育健身场所 是指本村地域内由村集体、个人或其他机构举办的主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的、有固定场所、管理人员和必要设施的站、馆、场等。
C31 图书室、文化站 是指本村地域内由集体、私人或其他机构举办的主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从事图书借阅和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机构。
C32 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是指由本村村委会、村民小组或群众自发组织的农民业余秧歌、歌咏、绘画工艺等文化组织。
C33 卫生室 是指在本村地域内,经县及以上医疗主管部门许可,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创办的卫生室(所、站)。卫生室(所、站)需要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医疗卫生活动。不包括专业的牙医室,以及主要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C34 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 是指在本村地域内居住,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行医执照,并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
C35 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是指在本村地域内居住,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的行医执照,为孕产妇提供咨询、保健和接生服务的人员。
C36 2006年0-5岁儿童死亡人数 是指2006年全年本村由于各种原因死亡的0-5岁婴幼儿人数。
C37 2006年孕产妇死亡人数 是指2006年全年本村由于各种原因死亡的孕妇和产妇人数。
4、年末人口情况
C38 本村户籍户数 是指2006年年末户籍登记中被指明户籍登记地址在本村的户数。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C39 本村户籍人口数 是指2006年年末户籍登记中被指明户籍登记地址在本村的人口数。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C40 全家外出的户数 是指2006年年末至少有一人户籍在本村,但全家人口都不居住在本村的户。按住户摸底汇总结果填写。
C41 全家外出的人口数 是指2006年年末全家外出的户所包括的户籍人口数。按住户摸底汇总结果填写。
5、耕地和征地情况
C50 年末拥有耕地面积 是指2006年年末本村拥有的所有耕地面积之和。包括已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土地,以及出租、承包给其他村民或单位的耕地和集体经营的耕地。
耕地定义见住户普查表相关解释。
C51 由村集体直接承包、出租给单位或非本村农户的耕地 是指在2006年年末耕地面积中,由村集体直接承包或者出租给单位或非本村农户的耕地面积之和。
C52 全家外出户从村集体承包的耕地(摸底结果汇总数) 是指在2006年年末耕地面积中,本村全家外出户从村集体承包的耕地面积之和。
C53 全年国家征用耕地面积 指由于城市建设、修建公路等各种原因,2006年全年国家征用的本村耕地的面积。本村非农用途占地的,不计算在内。
C54 全年国家征地涉及农户 指2006年由于国家征用本村的耕地,耕地实际被征用涉及到的农户。包括由于征用耕地国家实施补偿的农户。
C55 全年国家征地涉及人口数 指2006年国家征用本村的耕地,实际影响到的农户所包括的人数。
6、年末本村拥有其他农业用地的面积
C56-C59填报2006年年末面积。
C56 园地面积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或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亩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以及用于育苗的苗圃的园地。
C57 林地面积 是指用来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面积。分为有林地和其他林地两部分。
C58 牧草地面积 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面积。
C59 渔业养殖面积 是指用于水产品养殖的水面面积,包括内陆水面养殖和海水养殖面积。
7、农田水利情况
C60 灌溉主要水源 是指本村农田水利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地表水指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雨水等水源,地下水包括自然泉水和井水等水源。如果本村没有灌溉水源,则选第三个选项“无水源”。
C61 在正常年景下用水是否有保证 是指在一般年景下,本村是否有正常的水源保障农业生产用水。
C62 机电井 是指2006年年末已安装柴油机、电动机或其它动力机械,并配套有水泵,用于抽水灌溉农田的水井。不包括待机配套的水井。
C63 本村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 是指2006年年末由本村单独使用或多村共用的,用于灌溉的天然或者人工水塘和水库。
C64 排灌站 是指2006年年末本村安装有柴油机、电动机或其它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水用于农田排洪(涝)和灌溉的排灌设施。
8、农业技术与生产方式
C65、C66、C67 年末农业技术人员数 是指2006年年末本村居民中获得县级和县以上单位颁发的农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包括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的农业技术人员。填表时按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填写。
农业技术人员只包括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包括参加过技术培训、从师学艺或者通过自学等方式获得了专业技能,但不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也不包括获得非农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驾驶人员等。
C68 2006年本村是否举办过农业技术讲座
是指本村2006年内是否举办过由农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农民讲授农林牧渔业生产技术,以及通过集中学习、收看电视、收听广播以获取农业技术知识的活动。
C69 2006年本村是否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方式生产、销售农产品 是指在2006年内,本村是否有农户与公司或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农户进行生产,由企业进行收购的农业生产和产品销售方式。
C70 年末参加“公司加农户”的农户户数 是指2006年年末实际参加“公司加农户”的农户的户数。
9、财务与投资情况
C71 全年村集体收入 指2006年全年本村集体通过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出租土地或其他财物的收入,但不包括因征地或出售其他财物而得到的收入。
C72 年末村集体资产总额 指2006年年末本村集体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合计。不含处于本村地域内但属于国有经济、乡(镇)和村民小组的资产。
C73 年末村集体负债总额 指2006年年末本村集体负债总额,不含本村所辖村民小组的负债。负债包括欠银行、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债权人的债务。
C74 其中:当年负债 指年底本村集体2006年当年形成的负债。不含本村所辖村民小组和农户的负债。
C75 年末村集体债权总额 指2006年年末本村集体对外拥有的债权总额。不包括本村所辖村民小组的债权。债权包括银行、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村集体的负债。
C76 全年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是指2006年本村集体用于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的投资完成额。不包括国家在本村投入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C77 公益事业投资完成额 是指2006年全年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用于本村公益设施的投资完成额。公益设施主要包括兴办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设施。
C78 基础设施投资完成额 是指2006年全年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中投资于本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完成额。基础设施指修建道路、桥梁;铺设电线电缆、地下管道等设施。
C79 全年由村组织的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完成额 是指2006年由村组织兴办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完成额。包括投入的设备、物资费用和工资等支出。不包括本村居民以工代赈形式投入的劳动力。
C80 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指2006年全年村组织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来源,具体分为国家、集体、其他以及无资金四个部分。
⑴国家投入 指国家以各种方式投入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包括国家直接投入的大型农田水利项目,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的支农资金等。
⑵集体投入 指村集体以各种方式投入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
⑶其他投入 指企业或者农民个人以各种方式投入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
⑷无资金 指2006年没有农田水利建设投资。
C81 全年获得国家救济救助资金总额(含实物折价) 指本村2006年全年获得的乡镇和乡镇以上政府提供的无偿救济救助资金和物资(折合成价值量)的总额。包括各级政府通过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直接提供给村民家庭的救济物资和资金。不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资助和救济。
C82 全年获得国家扶贫资金总额(含实物折价) 是指 2006年由国家扶贫开发项目拨付到村集体和住户的资金以及各种物资(折合成价值量)的总额。
C83 全年村委会办公经费支出 指2006年村委会组织和实施村级事务的总支出。包括纳入村委会核算的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办公物品支出以及其他办公支出总额。
10.村干部情况
C84 年末村干部人数 是指2006年年末负责管理村委会事务并领取工资报酬的村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包括村民小组组长以及不领取工作报酬并在村委会辅助管理村级事务的人员,也不包括村委会聘请的电工、司机、清洁工等各种勤杂人员。
C85 女干部人数 是指2006年年末村干部中的女性人数。
C86、C91 性别 是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性别。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的,只填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填。以下同。
C87、C92 年龄 是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实际年龄,按周岁填报。
C88、C93 受教育程度 是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通过自学和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分为未上学、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大专以上五个档次。
未上学 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包括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小学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初中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初中程度。
高中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高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高中程度。
大专及以上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通过自觉或进修取得大专以上相应毕业证书的也视作大专及以上程度。但非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肄业生仍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填写。
C89、C94 是否退伍军人 是指被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否曾经入伍当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军人。
C90、C95全年获得政府和村集体的补贴收入
是指 2006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获得的由政府财政支付或由村集体支付的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