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反映我国金融、证券和保险业发展情况。有以下四个部分:一是金融机构金融活动情况,二是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三是直接融资情况,四是保险业务情况。

二、本篇各部分资料来源

1.反映金融机构活动情况的资料包括: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资金来源)、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资金运用)、货币供应量(年底余额)、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率、黄金和外汇储备、人民币汇率(年平均价)、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外资银行资产负债表 (年底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及构成、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及增长率。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的统计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金融机构的基层单位全面填报、并按各自系统汇总的资料,进行归并和汇总,最后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表。人民币汇率(年平均价)、黄金和外汇储备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其中黄金和外汇储备表中的资料取自于官方储备资产表。

2.反映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

3.反映直接融资情况的证券市场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数量、证券市场发行情况、股票交易情况,资料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

4.反映保险业务情况的保险公司业务经济技术指标、保险公司资产情况、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各地区原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情况,数据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