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通过对一定时期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数量方面的描述,反映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比例关系、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等。

二、本篇资料的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农户投资。

三、本篇的资料来源

跨省(区)项目资料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等;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资料来自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的住户调查;除此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均来自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的统计调查。

四、本篇的统计调查方法

除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外,其他均为全面调查。

五、统计口径的变化

1997年起,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非农户投资、农户投资及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外,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起点由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006年起,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为按项目统计,调查方法由抽样调查改为全面调查,起点提高到50万元。

2006年起,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改为按项目统计,起点为50万元。

2011年起,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户投资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为便于比较,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六、内容修订

根据经济普查、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以及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等因素,对2003年以来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总量及增速、民间投资总量及增速、第一、二、三产投资总量及增速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