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我国人民生活现状及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及生活状况、收入及支出、住房等。

二、数据来源及调查方法

2013年及以后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1978-2012年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历史数据,按照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可比口径推算得到。

(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的调查方法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从2012年四季度起对分别进行的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开始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居民收入和消费情况,同时收集反映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参与、住房状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以及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等调查内容。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以省为总体,综合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村级单位、确定调查小区、抽选样本住户。

全国共抽选出1800个县(市、区)1.6万个调查小区,对抽中小区中的160多万个住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随机等距抽选出约16万住户参加记账调查。定期对调查小区和调查住宅进行轮换。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在95%的置信度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抽样误差小于1%。主要是采用调查户记日记账的方式采集居民收支数据,同时辅之以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与收入支出有关的其他调查内容。所有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调查队独立完成。由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2013年起,按照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每年收集16万调查户12个月的记账数据,在此基础上汇总计算出各年的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收支数据。

(二)城镇住户调查的调查方法

2012年及以前,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组织开展城镇住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人口及其构成、家庭现金收支、主要商品购买数量及支出金额、劳动就业状况、居住状况和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等。

调查对象在2001年以前为全国非农业住户,20022012年改为全国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区住户。

城镇住户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首先,按照城镇规模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划分为三层:大中城市(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城市)、县级市和县城(镇)。第二,按各层人口占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的比例来分配每层的样本量。第三,按城镇就业者年人均工资从高到低排队,依次计算各城镇人口累计数,然后根据样本量的大小随机起点等距抽取所需数量的调查城镇。

城镇调查户的抽选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进行一次性的大样本调查;第二步从大样本调查中抽出一个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记账工作。

大样本调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其目的主要是为经常性调查提供抽样框和为经常性调查数据评估提供基础资料。在大样本调查中,各调查市、县采取分层、二(多)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方法选取调查样本。即先按区分层,在层内按照PPS方法随机等距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在抽中社区/居委会内随机等距抽选调查住宅。部分大城市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三阶段抽样,即先抽选社区/居委会,再抽选调查小区,最后抽选调查住宅。对选出的大样本或一相样本开展调查,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一个小样本也称二相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工作。每年轮换三分之一的经常性调查户。

截至2012年底,参加国家汇总的调查样本量为6.6万户。

(三)农村住户调查的调查方法

2012年及以前,国家统计局农村司组织开展农村住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住房情况、收入、生活消费支出、主要食品消费量、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等。

农村住户调查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直接抽选调查村,在抽中村中抽选调查户。综合运用多种抽样方法确定住户调查网点。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分布在全国7000多个村,共抽取了7.4万个样本户。

农村住户调查在95%的概率把握程度下要求抽样误差不得超过±3%。为保证农村住户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农村司为调查户设置了现金和实物两本账,并聘请了近万名辅助调查员帮助做好记账工作,及时核实、汇总住户调查资料。

为解决调查户的厌烦情绪及样本老化问题,增强抽样调查网点的代表性,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对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实行样本轮换制度,每五年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