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主要反映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情况。

文化部分主要包括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站、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以及文物等文化事业的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情况。体育部分主要包括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主要内容有体育系统职工情况,竞技体育成绩,群众体育活动以及与国外体育交往次数和人数等情况。卫生部分主要内容有卫生机构、人员、床位数,医院诊疗人次及入院人数,主要疾病死亡原因及构成,传染病的发病及死亡以及卫生事业费用测算等情况。

二、本篇的资料来源

根据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汇总加工整理而成。艺术业、图书馆业、群众文化服务业的资料主要来自文化部;档案馆资料来自国家档案局;文物资料来自国家文物局;广播、电影、电视资料来自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资料来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体育部分的资料来自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分的资料来自卫生部。

详细资料分别见《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文化部计划财务司编)、《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新闻出版署计财司编)、《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业发展指标统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财司编)和《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卫生部信息中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