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

本篇资料反映我国2009年及历年人口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国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人口统计数据,如:全国历年人口数、城镇人口、乡村人口;2009年各地区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人口负担系数、家庭户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等。

二、本篇的资料来源

本篇资料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整理。其中表3-13-21982-1989年的数据根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1990-2000年的数据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2001-2004年、2006-2009年数据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数;2005年数据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其余年份为户籍统计数据。表3-33-4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数据。表3-5为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表3-6是根据1990年和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的。表3-73-15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

三、本篇的统计调查方法

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以全国为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了1882个县(市、区)3460个乡(镇、街道)5872个村(居)委会,11748个调查小区的116万人,调查样本占全国总人口的0.873‰。经加权后汇总,2009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12.13‰,死亡率为7.08‰,自然增长率为5.05‰。按此推算,2009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出生人口为1615万人,死亡人口为943万人,净增人口为67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