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客观了解居民群众对基层理念、治理、服务、效率、保障等方面的主观评价,综合反映居民在基层治理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美好生活需求,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基层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提供政策参考。
二、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对社区居(村)委会工作、居(村)民自治、社区物业、劳动就业、人居环境、便民服务、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等的主观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天津市辖区内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计划调查有效样本2000个。城乡比为8︰2。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为一次性调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方式进行。
五、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本部门使用,如需要公开,按具体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