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四川环境的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四川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涉及全省年度水资源基本情况,废水排放情况,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大气环境情况、生态情况、自然灾害情况、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基本情况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四、调查方法
根据各部门报送资料进行加工整理。
五、组织方式
由四川省统计局安排布置。
六、数据发布
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