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青海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治建设情况。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社会、教育、体育、旅游、文化、运输、邮电、金融、环境、健康、服务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青海省委统战部、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及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等省直有关厅局,共计44个部门;青海省妇女联合会等2个社会团体;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等5个集团公司。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为重点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填报。
六、数据发布
以年鉴、报告、网站及内部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和部门间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