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环境整体状况,搜集环境领域的综合统计资料,满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定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涉及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是宁夏全区范围。调查对象是宁夏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地震、气象等业务主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收集整理宁夏各有关部门资源环境统计资料。
五、组织方式
有关生态环境、水利、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地震、气象的统计业务报表,按自治区、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进行汇总,由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通过《宁夏经济要情手册》《宁夏统计年鉴》《宁夏资源环境统计摘要》等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