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13:40

|

Aa

字体: 小 中 大
|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开展全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创新、平台经济、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等11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部相关单位;调查范围为全区。

 

  四、调查方法

 

  对涉及的调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据常规制度、部门共享制度进行测算后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负责制度制定和审批,服务业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填报。

 

  六、数据发布

 

  《内蒙古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6年)》中的所有数据暂不向公众公开,仅供统计部门内部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开展全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创新、平台经济、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等11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部相关单位;调查范围为全区。

 

  四、调查方法

 

  对涉及的调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据常规制度、部门共享制度进行测算后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负责制度制定和审批,服务业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填报。

 

  六、数据发布

 

  《内蒙古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6年)》中的所有数据暂不向公众公开,仅供统计部门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