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卷烟零售客户对12个盟市及2个计划单列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在客户服务、卷烟供应、市场管理等一系列相关服务方面的评价,推动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能够持续优化服务品质,稳步提升服务水准,切实增强卷烟零售客户的满意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对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的持证卷烟零售户进行抽样调查。
三、调查方法
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系统(CATI)及电子面访系统(PDA)进行抽样调查。
四、调查内容
烟草公司客户服务评价、卷烟供应服务评价、市场管理评价以及畅销烟的价位和规格、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落实情况、零售客户经营卷烟的信心变化等内容。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由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负责,内蒙古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依托“12340”社情民意调查平台开展。
六、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调查资料(分析报告等)仅向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提供,调查数据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