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充分反映内蒙古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内蒙古服务业发展现状制定。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未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六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且未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的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
五、组织方式
所有报表均由各盟、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此项调查不对外公布,仅限本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