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园区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内蒙古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情况,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查内容
园区基本情况、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状况等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管理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以及园区内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仅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统计部门使用,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