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

2025/05/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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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自治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开展全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部相关单位;调查范围为全区。

  四、调查方法

  对涉及的调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据常规制度、部门共享制度进行测算后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填报。

  六、数据发布

  暂不向公众公开,仅供统计部门内部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自治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开展全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部相关单位;调查范围为全区。

  四、调查方法

  对涉及的调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依据常规制度、部门共享制度进行测算后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填报。

  六、数据发布

  暂不向公众公开,仅供统计部门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