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25/05/0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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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辽宁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安全、福利、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学会等社会团体。

  四、调查方法

  省直部门报送综合表数据。

  五、组织方式

  由省统计局组织。

  六、数据发布

  数据内部参考使用。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辽宁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安全、福利、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报送单位包括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科学技术学会等社会团体。

  四、调查方法

  省直部门报送综合表数据。

  五、组织方式

  由省统计局组织。

  六、数据发布

  数据内部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