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电话抽样访问全省城乡居民,客观、准确、真实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评价以及对四家政法部门总体工作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满意度,把握当前社会治安的变化情况,为全省市县综合考核提供考核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群众社会治安感受和夜间出行的安全感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评价、对四家政法部门总体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者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满意度评价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及126个县(市、区)及新区、开发区;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且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城乡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 (CATI)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执行、数据处理、汇总、撰写报告。
六、数据发布
本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