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

2024/11/08 17:03

|

Aa

字体:
|

一、调查目的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我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根据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先编制实物量账户,暂不开展价值量核算。

三、调查内容

由设区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对辖内各类自然资源存量、质量及变动情况进行调查,获取各类自然资源账户所需基础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江西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由各设区市统计部门负责协调、汇总、审核、评估和提供相关部门的编制结果。

六、数据发布

编制结果暂不对外公布。

一、调查目的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我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根据国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先编制实物量账户,暂不开展价值量核算。

三、调查内容

由设区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对辖内各类自然资源存量、质量及变动情况进行调查,获取各类自然资源账户所需基础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江西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由各设区市统计部门负责协调、汇总、审核、评估和提供相关部门的编制结果。

六、数据发布

编制结果暂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