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江苏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涵盖“三新”经济综合情况、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创业、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新兴市场主体培育、开发园区等12个重点领域27张综合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纳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统计范畴的企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是全面定期统计报表,由各相关处室利用现有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相关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资料等基础数据加工汇总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制定和组织实施,局相关专业处室利用相关基础数据加工汇总。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所得数据主要用于江苏省统计局资料分析研究,部分数据仅供内部使用,部分数据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