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建立,为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提供基础统计资料,为推动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调查内容
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活动水平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直相关部门、民航机场、省电力公司及各市州统计部门。
四、调查方法
全面与重点调查相结合。
五、组织方式
由吉林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省直相关部门、民航机场、省电力公司及各市州统计局配合调查。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主要为内部使用,可以撰写分析资料,可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