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明城市测评调查方案

2021/01/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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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目的

 

  为精准把握我省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升创建效果,确保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在全国测评中取得更好成绩,有力推升调查队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并准确评价吉林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与成效,为各城市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提供推荐依据,受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委托,拟对吉林省8个市(县)实施吉林省文明城市模拟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省文明办检验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

 

  二、调查内容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202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8-2020年版)》的规定,以及2020年操作手册有关要求,围绕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个方面实施测评。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吉林省3个文明城市(长春市、梅河口市、敦化市)和5个提名城市(吉林市、白城市、通化县、集安市、延吉市)。

 

  四、调查方法

 

  对每个城市各个类型的测评点位进行现场考察,每个城市考察点位100个。

 

  地级市每个城市抽选200户社区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县级市每个城市抽选120户社区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五、组织方式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组织实施。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由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共同研究制定,测评培训、现场调查、数据处理程序编制、数据录入、汇总和分析由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负责。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经汇总整理后提供给吉林省委宣传部,并向被测评城市反馈。

 

  一、调查目的

 

  为精准把握我省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升创建效果,确保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在全国测评中取得更好成绩,有力推升调查队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并准确评价吉林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与成效,为各城市参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提供推荐依据,受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委托,拟对吉林省8个市(县)实施吉林省文明城市模拟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省文明办检验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

 

  二、调查内容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202年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8-2020年版)》的规定,以及2020年操作手册有关要求,围绕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个方面实施测评。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吉林省3个文明城市(长春市、梅河口市、敦化市)和5个提名城市(吉林市、白城市、通化县、集安市、延吉市)。

 

  四、调查方法

 

  对每个城市各个类型的测评点位进行现场考察,每个城市考察点位100个。

 

  地级市每个城市抽选200户社区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县级市每个城市抽选120户社区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五、组织方式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组织实施。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由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共同研究制定,测评培训、现场调查、数据处理程序编制、数据录入、汇总和分析由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负责。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经汇总整理后提供给吉林省委宣传部,并向被测评城市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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