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被调查城市的实地考察和民意调查,找出被调查的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短板,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城乡环境面貌、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调查内容
城市调查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务廉洁高效、法治公平正义、生活和谐宜居、社会安全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创建常态长效等11类调查项目。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地半年以上的市民。
调查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两种方法进行。
五、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从随机抽样、调查员抽选、调查培训、实地调查、数据录入、汇总、报告撰写等各个环节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六、资料报送和数据发布
调查总队汇总的调查数据提供给省文明办作为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