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省14个市州城乡居民开展随机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各地区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14个市州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
四、调查方法
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和入户调查方式。
五、组织方式
由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调查培训、组织实施调查、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汇总、测算分析、调查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供湖南省统计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