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了解湖北省人民群众民生领域最迫切的需求以及对党委政府民生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湖北省内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调查对象为湖北省内的住户,既包括城市住户,也包括乡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
三、调查内容
包括人民群众对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幼儿托育(婚育)、养老、食品安全、住房(住房和土地)、人居环境、交通出行、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民生需求。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
五、调查组织方式
调查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部署,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社情民意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统计局负责组织本市州调查工作、开展典型案例调查,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具体调查工作。
六、统计资料报送和公布
统计汇总调查数据,撰写调查报告,将调查结果反馈至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