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和评价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基本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此项调查。
二、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区企业名录》、《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各开发区可根据此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内容,向辖区内各基层单位制发基层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四、调查方法
各开发区于年后3月26日前上报《开发区企业名录》、《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于季后15日前上报《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
五、组织方式
《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情况定期报表》通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业情况》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六、数据发布
调查数据主要由本部门或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内部使用。